秦刚:所谓中国对非“债务陷阱”是强加给中非的话语陷阱******
新华社亚的斯亚贝巴1月11日电(记者汪平 金正)1月11日,外交部长秦刚同非盟委员会主席法基共同会见记者时驳斥了所谓中国给非洲带来“债务陷阱”的无理指责。
秦刚表示,近年来,非洲国家积极致力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但资金不足成为制约非洲繁荣振兴的主要瓶颈,如何平衡发展融资与债务增长关系,这是各国在发展中必须直面的问题。
秦刚说,中非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好兄弟,双方在共同发展的道路上并肩前行。中国始终致力于帮助非洲减缓债务压力,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G20)缓债倡议,同19个非洲国家签署缓债协议或达成缓债共识,是二十国集团成员中落实缓债金额最大的国家。中方还积极参与G20共同框架对乍得、埃塞俄比亚、赞比亚的个案债务处理。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上宣布,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增发给中国的特别提款权中拿出100亿美元,转借给非洲国家,有关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世界银行统计报告显示,在非洲整体外债中,多边金融机构和商业债权人所持债务占比近四分之三,是非洲债务大头,他们在缓解非洲债务问题上可以也应该发挥更大作用。中方呼吁各有关方按照“共同行动、公平负担”原则,为缓解非洲债务压力做出贡献。
秦刚强调,非洲债务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解决非洲债务问题不仅要通过债务处理等手段治标,也要治本,提升非洲自主可持续发展能力。中方对非融资合作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性领域,着眼提升非洲自主可持续发展能力。所谓中国对非“债务陷阱”是强加给中非的话语陷阱。中国在非洲开展的项目和合作为非洲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贡献,非洲人民对此最有发言权。中方将继续尊重非洲人民意愿,立足非洲实际情况,通过中非合作给非洲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实现更好的共同发展。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