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剧版《三体》开播 短视频“降维”解读******
科幻超级IP拥有众多拥趸 网友称基本还原原著
剧版《三体》开播 短视频“降维”解读
根据刘慈欣原作改编的电视剧《三体》1月15日首播,距剧版《三体》首次公布影视化消息已经过去7年。
科幻题材
揭开“三体”世界神秘面纱
剧版《三体》由杨磊执导——他此前曾执导过电视剧《红色》。演员方面,张鲁一、于和伟、陈瑾、王子文、林永健、李小冉等领衔主演,中央电视台、腾讯视频等出品。开播当天,刘慈欣发文推荐,“2006年,科幻小说《三体》开始连载,作者同读者一起,经历了一段想象中的未来史,领略了一个虽然可能性很小的但仍然有可能的未来。很高兴如今能够通过不同的方式,再次与大家一起进入《三体》所描述的想象世界。”
作为科幻题材中的超级IP,刘慈欣的科幻小说《三体》拥趸众多。该剧讲述了地球基础科学研究遭遇异常扰动,引发科学界惶恐动荡,纳米物理学家汪淼(张鲁一饰)与刑警史强(于和伟饰)联手调查,共同揭开了地外未知文明“三体”世界的神秘面纱,并随全人类一道与即将入侵的三体人展开博弈的故事。
观众反馈
于和伟和张鲁一的对手戏看着好过瘾
《三体》开播至今,收获的评价还算不错。有网友留言:“看了第一集,感觉很好,说明《三体》还是应该当作正剧来拍,而不是一个爽剧。当然选择第一部作为切入也很合适,因为第一部确实是三体中最现实的一部,是这个宏大科幻故事离观众生活最近的一部,正好也发挥真人电视剧的特长……总的来说,从本片使用了大量书中原台词的感觉来看,团队还是相当尊重大刘原著,基本是以还原原著为目的,希望后面几集也能如此,那我会一直追下去。”有网友点赞:“于和伟和张鲁一的对手戏真的太精彩了,两个人的演技碰撞在一起,让人看得好过瘾。”
自然,也有网友觉得剧版《三体》门槛过高,有网友在看完第一集后,忍不住吐槽:“很还原原著,目前没有任何方面拉垮,但是剧和原著有同样的问题,那就是门槛很高,没有原著基础的人容易看不懂,还觉得节奏慢。”也有网友认为:“电视剧这次像是特意为读过原著的粉丝拍的,时间线来回穿插各种闪回,对路人不是太友好,看着可能会觉得故弄玄虚。”
剧集之外
《降维解读报告》上线解惑
网友这方面的担心,制作方看来早有预判。开播前,《三体》电视剧制作方就与《中国国家天文》杂志进行的特别企划,邀请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研究员陈学雷、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项目研究员王汇娟、中国科学院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研究员谢黎明、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张双南等,推出三到五分钟的短视频《降维解读报告》,对《三体》及宇宙相关知识进行解读。比如张双南讲解,“身为比质子更小的粒子,夸克真的存在吗?”“如何研究宇宙线?它们来自哪里,又将揭晓怎样的宇宙未解之谜?”而谢黎明某一期的主题是,“审判日号即将抵达巴拿马运河,生存危机一触即发,人类究竟该何去何从?”
《降维解读报告》吸引了不少粉丝、天文爱好者等不同人群。对《三体》感兴趣但并未阅读过小说的闫女士表示,《降维解读报告》上线后便第一时间观看了更新内容,主要是自己对《三体》及天文知识了解较少,担心看剧集时无法跟上节奏,因此想在前期多下点功夫。
文/本报记者 杨文杰 统筹/刘江华
《北京青年报》2023年1月18日第A1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