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物馆“玉兔精灵”兔年迎春展开幕******
中新网上海1月18日电 (王笈)2023年是癸卯兔年。上海博物馆精选5件馆藏文物,并从山西博物院和衢州市博物馆借展2件文物,举办“玉兔精灵——上海博物馆兔年迎春展”,18日起正式对公众开放。
兔子灵动可爱、性情温顺,有繁衍不息、福寿康宁的美好寓意,自古就深受中国人民的喜爱。
此次展览共7件展品。一楼大堂展出6件文物,包括西周的兔尊、双兔车衡饰,唐代的白釉兔,南宋的青玉兔镇纸,元代的水晶兔和清代的玉兔支神;三楼历代绘画馆展出清代画家禹之鼎的《仕女三兔图》轴。
“玉兔精灵——上海博物馆兔年迎春展”。 上海博物馆 供图其中,西周的兔尊于1992年在曲沃县北赵村晋侯墓地M8出土,现藏于山西博物院。以兔作为尊的器形,在青铜器中较为罕见。在晋侯墓地的晋献侯夫妇M8墓组和晋穆侯夫妇M64墓组中均有数个铜兔尊作为礼器陪葬,并且大小不一、形制有别,是为奇观。在该类器物内部曾发现树叶状残留物,可能用于制酒或过滤酒渣,说明兔尊应该是古代的酒器。
南宋的青玉兔镇纸于1974年在南宋咸淳十年史绳祖及其继室杨氏合葬墓出土,现藏于衢州市博物馆。兔形镇纸由和田青玉圆雕而成,呈伏卧状,双耳软绵地贴于背上,腹部、腿部刻短细线条,似为兔的软毛。史绳祖夫妇合葬墓中出土了金银器、玉器、瓷器、铜器等38件珍贵文物,反映了南宋时期的高超工艺水平和审美取向。
“玉兔精灵——上海博物馆兔年迎春展”。 上海博物馆 供图元代的水晶兔于1994年在上海市松江区圆应塔地宫出土。水晶兔整体似作觅食状,质朴敦实、憨态可掬,有唐宋遗风。兔子性情温良,历来被视为瑞兽,是圣洁、机敏、善良和生机的象征,素有“玉兔拜福”之说。
上海博物馆馆长褚晓波表示,上海博物馆试图通过这7件兔形象文物,展现从西周到清代、从南到北,人们对兔子长久的观察与喜爱。希望这些惟妙惟肖的“兔精灵”,能够为观众带来新年的跃动之喜。(完)
直播带货藏“猫腻”,售假治理需多方合力****** ◎新华社记者 邵鲁文 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日渐兴起。在一些直播间内,低廉的商品价格、主播极具诱惑性的销售话术,让不少消费者怦然心动。 然而,一些直播带货的商品看似物美价廉,背后却可能潜藏制假售假的“猫腻”。各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已查处多起通过直播平台售假案件,其中不少案件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 服装、配饰是“重灾区” 记者发现,服装、配饰等是直播售假的“重灾区”。此外,酒水类售假也屡见不鲜。山东德州警方近期查处一起通过直播带货销售假茅台酒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而犯罪嫌疑人用于制作假酒的基酒每斤成本只有8.5元。 直播售假已成为网购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少“网红”也曾因售假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2020年,有消费者质疑某主播团队成员在直播间售卖的燕窝是糖水。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人员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在黑猫投诉平台,消费者针对电商直播平台的投诉已达万余条,涉及商品以次充好、虚假营销、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多方面问题。 常用套路有迹可循 多名办案民警表示,围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网络主播的一些常用套路有迹可循。 在山东菏泽警方破获的一起通过电商直播销售冒牌服装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采用大量营销手段宣传产品,并用话术诱导消费者。菏泽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方辉杰说,犯罪嫌疑人直播前会在多个社交平台进行新款产品的预热,甚至花钱购买流量引流,直播间几乎每次都有上万人观看。在销售过程中,以“大牌尾单”“工厂原单”等名义,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销售价格比正品便宜很多的假货。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售假团伙甚至还总结出多种固定套路。例如,在推销产品时,常常用“全部是内部渠道弄到的货,要是假货我还用那么麻烦吗?”“费力搞到货别人却不领情,这种心情你懂吗?”等话术营造找到货源不容易的感觉。而在鼓动消费者下单时,常常会使用“一共30单就上一分钟”“错过就再也没有了”“这个价格就上这一次,一会恢复原价”等说辞。 一些主播在直播平台上长期售假,也凸显出平台自身存在监管盲区。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马恒说,查处的销售假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曾在直播间连续直播卖货多时,仅一个月就销售假酒2000多箱。 中消协在《2022“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中提到,在“双11”转型升级、商品与交易逻辑再梳理的渐进过程中,平台与商家的规则边界意识还有待强化。 平台方监管责任需落实 记者注意到,一些平台已经采取措施,对直播售假行为进行治理。2022年9月,抖音电商就曾发布关于“三无商品”的专项治理公告,对销售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无厂址商品的商家进行严厉打击。此外,2022年11月10日,抖音电商还公布“打击售卖劣质羽绒服专项行动”阶段治理成果,封禁违规羽绒服商品33491件,清退相关店铺522个,处罚相关商家596个。 受访专家认为,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影响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也侵害了相关品牌企业的切身利益,同时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亟须严肃治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借助直播平台售假现象增多,凸显出对这一新兴领域的监管尚存不足。2021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制定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相关监管部门应秉持对假货“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类制假、售假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平台方的监管职责。 “各互联网平台需要进一步压实自身责任,对于入驻的电商经营者尽到主体资格审核义务,在保障消费者权利的同时,这也是促进自身业务增长的方式之一。”中消协律师团律师李斌认为,各大平台要做到严格落实监管,引导入驻商家恪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守法合规经营。 多地公安和消保部门也发出消费提示,呼吁消费者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尤其是避免盲目冲动,做到科学消费。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